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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都有生老病死,对于有人在房间里死亡的,大家一般默认是“凶宅”。但是自然死亡,比如生病或者年老去世,一般也不算,有人觉得也算。有非正常死亡的,公认就是“凶宅”,大家都会避免买到或者租到这样的房子。
最近沈阳的韩女士就租到了一间“凶宅”。当然事先她和中介都不知情。她是7月1日通过中介租的,一房一厅40来平中间楼层。押一付三给了房东5200元。
才刚住进去,韩女士就听到楼下邻居说,这套房子刚死过人。韩女士顿感后背都凉飕飕的,仔细打听才知道,上一任租客在这套房子里自杀了,墙壁上都喷到了血。
并且尸体都腐烂发臭了才被发现。
那是6月8日的事,也就是说这房子成为“凶宅”不到一个月,房东就让人看房并出租给了韩女士!他把墙壁给粉刷了,不知情的人完全看不出来。
韩女士只觉得毛骨悚然,自己居然住进了“凶宅”!
不知道也就算了,知道了哪里还敢住。韩女士找到房东和中介,解决要求退房并全额退还她的5200元。
可是房东刚开始还不承认有这事,说都是谣传。第二天电话里才承认确有其事。但是坚持不肯退,认为自己的房子没毛病。 最后还是退了,房东还扣留了650元中介费,只退了4550元。
韩女士想想就害怕,“哪里有上一任租客在房子里自杀,尸体都腐烂了不到一个月把墙壁刷刷又出租的?”
韩女士退租后,房东又带其他人看房了。 不过这件事传开后,所有中介都下架了这套房源。
本来租客自杀,房东是利益受损者。
可是他隐瞒实情出租房屋,这就很不地道了。
最起码要主动告知,租客能接受的就可以,不接受的也不会租。租客要有知情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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